曾友谊[1]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是迈向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的重大举措。党的二十大对深化机构改革作出重要部署,二十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吹响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深入挖掘和阐释机构改革在历史、理论与实践层面的基本特征与内在逻辑,对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深刻认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历史逻辑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党和国家机构的建设与改革。“机构改革是一个过程,不会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需要不断进行调整。”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历史地看,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在面对社会生产力不断进步、经济基础持续变化的形势下,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对上层建筑进行完善的过程。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不仅承载着中国共产党加强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历史使命,更记录着中国共产党团结和带领亿万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光辉征程,蕴含着清晰而深刻的历史承续性与时代必然性。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逐步构建起了结合自身特点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党的中央机构进行了6次改革、国务院机构进行了9次改革。历次机构改革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意识和战略导向。1982、1988年机构改革以精简机构、提高效率为重点,1993、1998年机构改革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为核心,2003、2008年机构改革以构建服务型政府与大部门体制为目标。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按照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在2013、2018、2023年对党和国家机构职能进行了系统性和整体性重构。通过党政协同健全机构职能体系,为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提升国家治理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历次机构改革是前后递进和一以贯之的,深刻反映了中国共产党适应发展形势和顺应人民期待的改革自觉,生动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持续完善。本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既是历次机构改革的逻辑承续,也是顺应新的时代要求而进行的深化探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其重要经验和启示就是通过不断调整完善党和国家机构以适应经济社会条件的变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这对党和国家机构解决社会突出矛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我们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全球科技革命、创新竞争与产业变革、数字时代加快来临等重大时代课题与治理挑战。但要看到,目前我国党和国家机构设置与所要承担的时代任务、所要实现的战略目标还不完全适应。这就迫切要求加快重点领域机构改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深刻理解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理论逻辑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不是盲目的冒进探索,而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引下的自觉行动,彰显出科学理论与时代发展的同向共进。无论是在机构改革的原则、目标和任务各层面,还是在机构改革的酝酿、决策和落实各阶段,无不体现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中国改革实践的生动结合。
中国共产党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处于中心地位。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既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政治保障。一方面,要通过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系,优化党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强化党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通过机构改革把党的全面领导在各层级、各领域得到有力贯彻和落实。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不断改革党的领导体制、完善党的执政方式。另一方面,要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机构改革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通过顶层设计、协调统筹、整体推进和监督实施,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党对机构改革的全面领导,其核心是确保改革的稳定性和方向的正确性。这充分体现了通过强化党的领导以确保改革事业行稳致远的制度优势。本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提出“以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统领”“推动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制度优势的生动展现。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理论逻辑还体现为在改革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理论。“三个统筹”是对机构改革的认识深化与纵深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是中国共产党关于如何建设中国、发展中国的宏观构想和系统设计,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行动纲领。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就是通过机构改革践行系统性的发展理念、落实全局性的战略安排。统筹党中央机构、全国人大机构、国务院机构、全国政协机构,就是必须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增强机构改革的整体性和协调性,使不同领域的机构改革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形成机构改革总体效应、提升机构运行整体效能。统筹中央和地方就是要合理界分不同层级的事权与职责,实现维持中央权威与增强地方活力的平衡。机构改革要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关系,解决一些领域中央与地方机构职能上下一般粗、权责划分不合理等问题。“三个统筹”既是对机构改革经验的精要总结,也是对机构改革方向的理论指引。“三个统筹”充分体现了整体观、全面观和系统观。以“三个统筹”推进机构改革充分反映了中国改革实践所蕴含的基本原理,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战略思维、整体观念和全局意识。
三、深刻掌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实践逻辑
实践性是党的理论区别于其他理论的显著特征。机构改革的根本属性和核心逻辑就在于其实践性。历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中国共产党不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动实践。当前,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着更加深刻丰富的实践内涵,体现了社会发展的时代逻辑与中国改革的实践逻辑的高度统一。
适应时代发展是机构改革的现实要求。作为上层建筑的党政机构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不断进行变革。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会涌现出不同问题,这需要党和国家主动调整治理制度以回答变动的时代命题、应对特定的时代挑战。当前,我们面临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正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阶段与重要节点。因此,要主动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全面高质量发展的时代需要,持续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健全机构职能体系、提升治理效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聚焦重点领域是机构改革的关键抓手。紧紧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既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原理,又是中国共产党长期奋斗积累的宝贵经验,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牢牢掌握的思想和工作方法。机构改革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必须突出解决影响我国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因此,要“重点加强科学技术、金融监管、数据管理、乡村振兴、知识产权、老龄工作等重点领域的机构职责优化和调整”。在重点领域确立基础性制度框架,优化机构职能设置及运行机制,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坚持问题导向是机构改革的行动指引。问题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身精神状态最真实的呼声。坚持问题导向既是鲜明特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密码。目前,我国在一些领域还存在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不够科学、职责缺位和效能不高等突出问题。因此,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瞄准事关重大、社会关注的难点问题。中国共产党具有迎难而上、勇于奋斗的优秀品格和精神基因。党中央历来重视通过改革来主动解决机构运行的关键矛盾、积极回应社会公众的热点关切、防范化解社会领域的重大风险。本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针对性比较强、力度比较大、涉及面比较广、触及的利益比较深”。这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敢于碰硬、敢于动硬的斗争精神,不回避问题、不畏惧挑战、不拖延改革的发展原则。
明确目标导向是机构改革的实践路径。目标是行动的指南。目标导向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可以把党和人民的改革愿景转化为具体行动。要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需要在实现一个又一个具体目标中不断推向前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部分。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逐步建立起完备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正是依靠深刻把握国情制定了符合发展实际和顺应人民期待的机构改革方案和阶段性目标。本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为导向,提出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配置更加优化、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运行管理更加高效的目标,充分体现了改革目标的针对性、层次性和递阶性。
(本文系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阐释专项课题”成果。)
[1] 曾友谊,重庆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博士
作者介绍重庆交通大学官网链接:http://marx.cqjtu.edu.cn/jxxb/sxdd/szdw.htm